公示时间
公示时间为:2016年9月5日10:00—2016年9月9日10:00
受理方式
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。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。
接受举报负责人:孟克其劳院长(金川校区电力大楼908房间)。
受理时间:每日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2:00—5:00 (法定节假日除外)
电话:3604034
特此通知
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
2016年9月5日